傷害給付就醫津貼

請領條件

  • 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期間,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致傷病不能從事工作。
  • 喪失或減少收入。
  • 正在治療中者。

請領時效

  • 每滿15日為一期,於期末之翌日起請領。
  • 未滿15日者,以職業傷病治療終止之翌日起請領。

給付標準

傷病給付

第1年   70%  14,280元/月      

 第2年  50%  10,200元/月

 

就醫津貼

門診    50元/日   住院900元/日

  

身心障礙給付 612,000元  (最高等級)  
喪葬津貼

612,000元  (農保2倍)

應備文件

  1.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診斷書。
  3. 如為從農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者,請另填具「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從事農業工作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4. 被保險人之全戶含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如使用不同戶之親屬土地加保,請另行檢附土地所有權人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
  5. 農地第1類土地謄本(十日內)。
  6. 申請人之農會存摺及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