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津貼

請領條件

  • 被保險人參加農保期間死亡或失蹤經法院死亡宣告者
  • 由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喪葬津貼

請領時效

自被保險人死亡日(或死亡宣告判決日) 起5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給付。

給付標準

被保險人死亡發生當月之投保金額,一次給予15 個月,共計306,000元。

應備文件

  1. 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宣告者為判決書)。
  2. 除戶全戶戶籍謄本,加保農地第1類土地謄本。
  3. 申請人之農會存摺及印章。
  4. 申請人與被保險人不同戶籍者,另需檢附申請人全戶戶籍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