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08月01日 發文字號:農授金字第1055084365號 附 件:如文
主 旨:公告臺南市為辦理 105 年尼伯特颱風改良種芒果等作物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
依 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 6 條 。
公告事項:
一、 本次受災作物、低利貸款項目、額度及期限如附表;貸款利率為年息 1.04% 。
二、 本貸款由貸款經辦機構依規定自行出資辦理,計畫編號為「 105-01 ,類別: H 」 。
三、 申借本貸款之農民,應自公告之翌日起 10 日內,依實際受害情況,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格式如附件 1 ),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 15 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格式如附件 2 )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
四、 前項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之申請,個案如因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因素致超過 10 日者,得由案關公所覈實認定後逕予受理。
五、 貸款經辦機構應審酌農民實際受災情形及復建、復耕需要覈實貸放。
本案授權農業金融局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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